根据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等相关文件要求,现组织开展学院2024年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工作,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方法
依据《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(试行)》,见附件1。
二、考核范围
考核的范围为学院目前受聘的各级各类岗位在岗人员、劳务派遣人员和本年度受聘的校外兼职教师。
三、工作日程
(一)12月24日至1月2日,各分委员会组织考核。
各师德建设分委员会根据师德考核方案的总体要求,结合本部门(单位)工作特点,制定师德年度考核实施方案,组织人员进行师德年度考核,各分委会评选推荐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不超过1人。
(二)1月3日,考核结果报送。
各师德建设分委员会将各自师德年度考核方案、师德年度考核结果、个人师德师风考核表、考核纪实情况(考核时间、地点、出席人员等)于15:30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(机关楼204室)。学院2024年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优秀档次共计3人。(优秀档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院实际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%,推荐师德考核优秀的分委员会上报师德优秀个人事迹材料)
附件:1.《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(试行)》
2.《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师德师风考核表》
3.《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4年(XXXXX分委员会)师德年度考核结果》
4.《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4年(XXXXX分委员会)师德年度考核方案》
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
2024年12月23日